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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產抵押和質押有何區(qū)別

發(fā)布時間:2023-03-20 18:32:18 來源:互聯(lián)網 分類:房屋買賣知識

文章摘要: 1、房產抵押的標的物是不動產如住房,而質押的標的物必須是動產或者權利憑證。2、房產抵押是以不轉移占有標的物為特征,而質押是以轉移、占有標的物為特征。3、房產抵押物的管理義務人是抵押人,抵押權人無管理標的物的義務,而質押權人有保管標的物的義務,

1、房產抵押的標的物是不動產如住房,而質押的標的物必須是動產或者權利憑證。

2、房產抵押是以不轉移占有標的物為特征,而質押是以轉移、占有標的物為特征。

3、房產抵押物的管理義務人是抵押人,抵押權人無管理標的物的義務,而質押權人有保管標的物的義務,出質人無管理標的物的義務。

4、房產抵押在同一標的物同一時期可設置數個抵押權(重復抵押的除外);而質押的同一標的物不可在同一時期設置數個質押權,只能設置一個質押權。

房產抵押和質押有何區(qū)別

什么是抵押

抵押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財產作為抵押物,債務人不履行義務,債權人依照法律的規(guī)定以抵押物折價或者變賣抵押物的價款優(yōu)先得到償還的權利。

其住房產權仍然應該由產權者自行管理,而債權人只需要按期取息,沒有使用管理住房的權利,待借款還清,產權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終結。一般提供抵押住房的當事人稱為住房抵押人,接受抵押住房的原債權人稱為住房抵押權人。住房抵押人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,而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得進行住房抵押。

什么是質押

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或者權利憑證移交債權人占有,而將該動產或者權利作為債權的擔保。債務人不可履行債務時,債權人有權依法以該動產或權利折價或者變賣償還債務。

質權人可享有使用,管理住房的權利。一般提供住房的人稱之為出質人,享有質權的人稱之為質權人,該財產稱之為質押物,質押擔保應當簽訂書面合同,質押合同自成立時生效。

要注意的是,住房屬于不動產,因此不可以作質押,只有擁有房產證才可以作質押。

房產抵押和質押有何區(qū)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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